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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发生关系以此威胁敲诈栾某敲诈“情人”被判刑
2001年08月23日 11:09:11

胡淑华

本报讯41岁的栾某与李某发生同性关系,此后便以此敲诈勒索自己的“情人”二十余次。日前,市北法院一审以敲诈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3年,撤销栾某假释,执行有期徒刑4年。

  栾某曾因敲诈勒索、流氓罪被判刑。获假释后,去年12月栾某在我市一浴池结识李某,栾某两次领着李某到他的住处发生了同性关系。后来,栾某以李某咬伤其生殖器为借口,威胁李某要将他们之间有同性关系之事告诉李的家人和工作单位,敲诈李某钱财,5个月时间,先后二十余次敲诈勒索二万余元。(胡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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