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7岁的幼儿园看门人高西贵,对前来幼儿园玩耍的10岁女童进行猥亵。日前,市南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高西贵有期徒刑3年。
高西贵系莒县农民,在我市某幼儿园做临时工,负责看大门。2000年夏天至今年4月22日期间,高西贵利用看大门的机会,将前来幼儿园玩耍的两名10岁女童王某和常某多次叫进传达室内,以帮助王某练习折腰为名,让王某仰面躺在床上,高西贵则用生殖器隔着王某的裤子对其进行猥亵。后来,高西贵以同样手法对常某进行猥亵。
今年4月30日,王某将高西贵的行为告诉她的父母,当晚王某与常某的父母将高西贵扭送至公安机关。(胡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