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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从小贩手中买下七只野生小乌 龟但不知应怎样放生
2001年08月14日 03:16:37

周大伟

本报讯市民徐女士向本报热线2888000询问,昨日上午,她在马路边一小贩处看到七只巴掌大小的野生陆龟,因为担心这几个小生灵成为某些人的盘中餐,就花钱买下了它们,但不知应该怎样放生?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森保站的范工程师,他说,通过徐女士的描述,可以认定这是陆龟,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据他介绍,市民购买到野生动物,特别是受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是不允许随便放生的。若是因为个人疏忽而导致逃逸的,还要限期追回。因为各种野生动物都有它们独特的习性与生存环境,不一定能适应当地的自然条件,“放生”反而导致它们没有生路。

  范工程师提醒市民,碰到这种情况可以把野生动物交到市森保站,由森保站转交到有饲养条件的单位;如果遇到有人兜售野生动物,可以打电话举报。市森保站的联系电话是:2622623。(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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