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自2001年9月1日起,我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等四部委(局)环发[2001]97号文所列187种化油器类轿车及5座客车。对上述车辆,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不再予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据了解,禁售的客车、轿车包括北京吉普、长安奥拓、东风微型轿车、标志、田野、悦达、昌河、桑塔纳、神龙富康、夏利等化油器类车辆。
另外,对已销售但2001年9月1日之前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上述车辆,汽车销售企业必须无条件退货,并由汽车生产企业负责收回。市民如需查询详细“名录”,可到青岛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www.qepb.gov.cn。(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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