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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总局重申“北大荒”不准再开荒
2001年08月13日 02:44:05
新华社哈尔滨8月12日电为了保护北大荒的生态环境,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日前下发文件再次强调,不准再开垦一亩荒地,谁再开就坚决查处谁。

  文件规定,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实行重点保护,严禁在区内开荒,已开垦的荒地要迅速还林、还草、还湿地。要加强草原管理,严禁开垦草原,并实行草场禁牧期、禁牧区和轮牧制度,防止超载放牧,加快草场的保护和恢复。现有湿地一律停止垦殖和采掘。三江平原低洼易涝不宜再搞粮食生产的地块,要有计划地逐步退耕还湿地。

  文件要求,1994年后开垦的林地和1994年前开垦的坡度在2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在2005年前全部还林;凡15度以上的坡耕地,要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1994年至1998年间开垦的草原,应在3年内退耕还草。对1999年以来违法开垦的草原,要依法严肃查处,立即退耕还草。开垦后已经撂荒的,不得再度复垦。

  据介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已派专人奔赴有关农场,严格检查和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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