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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丢失如何补办
2001年08月12日 05:32:11

周大伟

本报讯昨日,市民彭小姐拨打本报热线2888000询问,她的人事档案因故丢失,不知现在该怎样重新补办?

  彭小姐于1999年7月从唐山河北理工学院毕业后,应聘到青岛民俗摄影社工作,2001年2月她辞职,到市人才市场查询合同时,发现应该托管于此的档案根本就不存在。于是她开始了漫长、曲折的查询:学校称她的档案已被寄往青岛民俗摄影社;而民俗摄影社则称并没有接收到她的档案;邮局方面,则因为超过了一年的查询期限,无法查阅档案的确切去向。彭小姐莫名其妙地成了“黑户”。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档案局的工作人员,据介绍,彭小姐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没有明确的责任方,所以无法立案调查。市人才交流中心仲裁处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也不知应该如何解决。

  中苑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认为,彭小姐可以到原来学校和工作单位开出证明材料,请接收单位办理档案。若找不到接收单位时,应该到市人才市场办理托管。(周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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