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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死被撞路人伪造奸杀现场温州一无良司机被判死刑
2001年08月11日 12:32:47
本报温州消息驾车将人撞昏,为逃避责任竟把受害人活活溺死,还伪造奸杀现场。8月7日,罪犯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朱某是浙江省永嘉县沙头镇人,现年24岁。去年5月4日凌晨,他驾驶一辆红色富康出租车,途经茶白公路一路段时,将步行的妇女陈某撞昏在地。

  朱为逃避交通肇事责任,不但不积极救助被害人,反而将陈某拖至公路边一水坑里,把陈某的头按在水中,将其活活溺死。随后还将陈某的上衣上卷,内、外裤脱至小腿处,伪造成奸杀现场后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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