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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打工者
2001年08月11日 12:32:46
这段时间,深圳女工遭遇韩国工厂搜身的事件,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尽管工厂的管理人员一再调解,但女工以法律的名义,崭钉截铁地说出了法庭上见。女工代表说得好,如果通过调解,哪怕厂方最后每人赔偿10万元,也买不回她们受辱的人格和名誉,她们只相信法律的威严。

  但是也有一些打工者,在他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却没有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曾经有人作过一次调查,发现有近七成的打工者维权意识淡薄,有的打工者甚至认为,搜就搜吧,只要没偷让同性摸一下有什么关系;还有人怕失去得之不易的工作,或是贪图老板息事宁人而给予的一些小利,害怕如果打起官司来还得不到这些利益,结果那些践踏法律的人逍遥法外,变得有恃无恐甚至变本加厉。

  勇敢地走上法庭的女工们给打工者上了生动一课,作为公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而作为政府部门,也有义务让所有的劳动者了解并且掌握文明社会、法制社会的生活法则,让他们都树立起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东方时空》今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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