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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信贷业务实行“一级审批制”
2001年08月09日 01:16:09
据新华社电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保证审批质量,中国建设银行昨天宣布取消“二级审批制”,推行“一级审批制”。今后,建行各级行信贷授权权限以上的信贷业务,由经营主责任人提出申报材料后,不再经其所在行审批,而直接将报批材料上报具有审批权的分行审批部门组织审批。

  据建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级审批制”实行限时审批,对已经通过审查的信贷业务,各级审批行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严格遵守彻底审贷分离的原则,除经各级信贷管理委员会正式任命的贷款审批人外,各级行的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审批任何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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