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徐勇
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此前,我市已婚育龄市民在领取计划免费发放的避孕药具时,需要按照避孕药具费用的30%交纳管理费,这一收费已不适应计生工作发展的需要。
市物价局的有关人士介绍说,凡发现9月1日后仍向免费发放范围内已婚育龄市民收取药具管理费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已婚育龄市民如需要计划免费避孕药具时,可向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的计生部门领取。(记者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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