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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合一”好
2001年08月05日 12:32:01
最近,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传来消息,律师资格考试将和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内部考试合并为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想当法官和检察官,就必须和当律师一样,参加面向全社会开放的统一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统一的资格证书,并拥有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三种职业的资格。

  显而易见,这项规定的目的在于提高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在法庭上,有时会出现律师嘲弄法官和检察官的现象,造成这种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不如律师。那么,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为什么会不如律师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选拔机制存在问题。过去法官、检察官资格考试制是通过内部非公开的考试来实现的,而且考试的内容仅仅涉及到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而相比之下,律师考试则是全国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几乎涉及了所有的法律法规。

  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他们作为法律职业的共同体,不能对法律的理解参差不齐。虽然在对同一案件中,三方都是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上,但是他们应该以同样的法律操守和法律理念来看待同一事实,这样才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正义。即将实施的这种司法考试,会在这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东方时空》今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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