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档必须够条件退档不能没说法
高校录取定规矩
2001年07月30日 01:15:51
青岛新闻网讯 生活导报消息(记者姜宝虎)
我省高考录取工作将于8月9日全面展开,昨日省招生部门公布了今年高考提档和录取办法,省招办明确规定,不达线的考生不得提档、录取,达线的考生不得无故被退档或拒收。
省招办规定,当考生德智体、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高校无权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当同批录取提档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足时,高校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比例,录取新生时不得限制外语语种。本科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招生部门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其他志愿均为1:1投档。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任何学校不得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今年招生部门明确规定了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分别为:总分低、录取额满,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分配,相关科目成绩偏低,外语口试不合格,会考科目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色盲、色弱,嗅觉不合格,视力不合格,身高受限,体检专业受限,达不到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异地考生,自愿放弃志愿,政审、面试不合格,地区生源已满,超龄,档案误投,档案涂改,身体条件受限,往届生,其它原因。达线后被退档和未被录取的考生,有权向招生部门提出异议,高校必须对考生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