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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有“保障线”“绿线”管理制度将实行
2001年07月21日 01:19:50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我国各个城市编制的总体规划上,将增加一条条醒目而清晰的“绿线”,以明确划定各类绿地的范围。这条线将成为城市绿化的“控制线”和“保障线”。

  记者从建设部获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绿化面积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绿化水平还比较低。为此,我国把今后一个时期城市绿化的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为,到2005年,全国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4平方米以上。

  为了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将严格实行绿线管理制度。主管这项工作的建设部园林绿化处处长曹南燕介绍,在城市规划中,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等各类城市绿地,明确划定的保护控制管理线就叫做“绿线”。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上必须标明绿线,绿线与标明城市区划的红线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二是各个城市要在制定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制定《绿线管理办法》,明确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更不能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同时,要求全国各城市补充、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据了解,建设部门还提出,要加大城市绿化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的各项建设应将绿化费纳入投资预算。在城市国有土地上建设公共绿地,土地由政府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家征用农用地建设绿地的,按《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同步建设。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绿化隔离林带所占用的耕地,可以不作为耕地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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