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欠费明年付清
市有关部门已制定专项措施确保企业“还债”
本报讯
企业拖欠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一直是职工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记者从昨天结束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了解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制定“土地抵债”等措施,这些措施付诸实施后将保证欠薪欠费企业到2002年底还清“欠债”。
据了解,我市将用一年半的时间,即到2002年底基本使企业“欠债”清偿完毕。对历年拖欠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制定了以土地等有效不动产“抵债”的办法解决。此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将建立欠薪欠费预警预报机制,杜绝今后企业出现欠薪欠费问题。
据统计,目前市属企业共拖欠职工各项费用约9亿元,涉及职工13.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