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来水拟提价
由现行1.6元/吨提至3元/吨
本报讯
在昨日下午举行的青岛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提出申请,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每吨1.60元调整为每吨3.00元。最终方案将在近期公布。
据介绍,市水利局、城管局提出的调整方案是:自来水及污水处理费的综合平均价格由现行的每吨2.12元调整为3.14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由现行的每吨1.60元调整为3.00元,内含污水处理费0.70元。
经测算,居民用水价格连同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每月将上升0.39%。如果按人均月用水量2.1吨计算,每月每人增加支出2.94元,年增加支出35.28元,占年人均消费支出的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