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说,他对加入WTO的中国金融改革的五大设想是:(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将分步骤地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实行混业经营和分账管理。(3)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可仿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模式进行改革。(4)农村信用社够条件的,应仿照城市信用社改革模式改为农村合作银行。(5)把现有的大型证券公司扩展为实力雄厚的投资银行,推出新的金融品种。
关于第一个设想,厉以宁指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改革可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先改为两个投资主体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步,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步,上市。他强调在这个过程中,对人员素质、技术水平、服务质量都必须提出更高要求。
关于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实行混业经营问题,厉以宁认为,加入WTO以后,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因为外资金融机构都是混业经营。而在混业经营和分账管理并存中,分账管理等于一道防火墙,可以避免风险扩大。
针对加入WTO以后,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厉以宁指出,我们的保险公司提高竞争力的关键在于规模、信誉、服务质量和服务内容的改进。
关于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厉以宁认为,所谓地下金融,尤其是农村高利贷,只有在农村合作银行发展之后才能逐渐消失。
关于把证券公司改组为投资银行问题,厉以宁的观点是,由于现有的证券公司规模不大,力量单薄,难以同国际上大的投资银行抗衡,因此,应当通过重组和新资本的注入,建立大的投资银行。
在分析中,厉以宁还概括了中国金融业和资本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大作用的五大前提:发展中小银行,包括民营银行;通过国有股减持,资产重组,建立一批机制合理灵活的跨国公司;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包括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社会保障基金入市。
最后,厉以宁强调了要重视切实有效地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五条途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舆论监督三者结合;改变一股独大现状并实行董事责任制度;依法披露信息,增加透明度;强化独立董事制度的制衡作用;民事赔偿制度需要继续完善并有可操作性。摘自《北京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