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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问题行政处分规定出台
2001年07月08日 03:25:00
据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税务人员涉税违规违纪若干问题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强化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规范税收执法。

  《规定》明确提出:税务人员违反税务登记有关规定,擅自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未按规定核验企业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有关证件、资料和不实地查验企业生产经营等,擅自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记过直至降级;违反规定核定企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数量和限额的,记过直至降级;违反规定超限量、超限额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过直至撤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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