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中国法学会今天举行座谈会,深入学习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座谈会提出,“七一”讲话指明了党在新世纪的伟大使命和奋斗目标,法学界、法律界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要求,不仅要体现在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之中,而且要体现在党领导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之中,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座谈会认为,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这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不仅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根本要求,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价值的最高追求。保护先进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内容;保护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法律的显著标志;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律要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是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要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先进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腐朽文化,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服务;要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尤其是考虑和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大家认为,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对人民的权力和权利的立法,一直居于核心和主导地位,一直是社会主义法律所追求的终极价值。因此,法学界、法律界要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律在坚持“三个代表”中的引导、促进和规范、保障作用。
座谈会提出,法学界、法律界要更加自觉地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探索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人民民主政治的新经验,探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经验,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