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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侦探社”专敲书记市长
两犯被判有期徒刑
2001年06月27日 10:28:50
本报佛山消息两名企图敲诈勒索广东、江苏等地多名市、县领导的罪犯昨日分别被佛山市城区法院一审判处了有期徒刑7年和5年。

  去年6月间,洛阳市精神文明办创建科科长王亚平伙同新安县农民姚虎玲,分别以假身份证在郑州、徐州和南京的交通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同年11月,起草了署名为“中国第一私家侦探社”和“中国福尔摩斯个人隐私侦探中心”的敲诈信,信中声称,已掌握收信人的贪污受贿、个人隐私等问题,要求收信人按照其指定的时间将5000至1万元划入到借记卡账号上,并威胁如不这样做,他们将把所谓贪污受贿证据寄给有关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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