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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烧妻案”昨开庭审理
一审判处王云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1年06月24日 04:18:47

戴谦张杰宪权

本报讯昨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胶州王云春“硫酸烧妻案”在这里进行开庭审判。这起案件受到人们关注除了因为这起耸人听闻的家庭暴力案本身,还因为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市中院院长任群先。

  上午9时,任群先身着法官袍坐在了审判庭上,庭审正式开始。法庭经审理查明,今年42岁的王云春系中国石油天然气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家住胶州市。他与其妻子王某某因离婚产生矛盾。2000年10月24日,王云春在家中殴打王某某,并将硫酸倒进玻璃杯欲泼王某某,被王某某打掉。当王某某夺门而逃时,王云春又持装有硫酸的玻璃瓶追赶至外面,向王某某头面部及身体猛泼,致使王某某被硫酸严重烧伤,经法院鉴定为重伤。

  经过一个上午的开庭审理后,任群先威严地宣布了对王云春的一审判决结果: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云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庭审结束后,任群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院长、庭长亲自参与重大、复杂、有影响案件的审判,是“严打”整治期间法院系统震慑犯罪、打出声威的重要举措,也是法院促进审判业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严打”整治两个月来,全市法院80%的院长、庭长担任了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97件131犯。(戴谦张杰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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