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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岂能抵工资
一企业将两代理告上法庭
2001年06月24日 03:11:26

记者闵妤

本报讯因厂方拖欠自己的工资,厂方代理徐某和吕某拿着她们代理销售的价值5万余元的服装不辞而别,厂方前天将两人告上了法庭。

  厂方青岛一诺服饰有限公司称,徐某和吕某分别自1999年10月和12月起,被我市某商场指派为的厂方代理,负责在商场销售该厂的服装。去年5月,两人拿着价值59332元的服装离开商场,厂方曾到派出所报案。徐某和吕某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时称,厂方没及时给她们发工资,她们拿走服装是为了抵工资,根本不是偷东西。因这一问题属于劳资问题,派出所不予受理。厂方遂将两人告至市北区法院,等待法律裁决。(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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