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柳州消息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昨天上午在此间宣判,向公务员巨额行贿的柳州“赌王”江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江强从1995年至1999年承包柳州市公安局中山大厦,并成立柳州中山娱乐有限公司、中山置业有限公司并任总经理。他利用中山大厦开设赌场,并把赌场扩展到白莲机场等地方。
在此期间,江强为了更好地利用原柳州市公安局局长于丁、副局长梅柳城、李玉章、原广西公安厅特勤队副队长何强军、原柳州市地税局副局长王劲松等人的关系,利用刘忠是柳州市工商局外资科长和高干子弟的特殊身份,江强与搭档胡红星频频向他们发射价值五百多万元人民币的“银弹”,使得一把把保护伞在江强的头顶上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