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捐款几乎是天文数字,每年捐的钱,相当于丹麦、挪威等国家一年的生产总值。据统计,美国一年4亿美元的捐款,80%是个人捐的,其中70%来自普通人。
1990年,83岁的遗孀斯考特走进旧金山市区经常为她看病的医生的办公室,递上1000美元的支票捐给这个医生主持的“学生基金”。斯考特是个黑人,她每月领取的养老金等不过851美元,这1000美元是她省吃俭用4年攒下的积蓄。
1997年11月,新泽西州的居民包叶尔中了“六合彩”,金额1100万美元。这位从没结过婚的72岁的老人宣布,把“六合彩”奖金的一半捐给教会,另一半捐给当地救火志愿队和救急队。
纽约一位研究捐献的心理分析学家说,事实上,是否捐款和个人的经济条件没有必然的关系。很多美国人之所以捐款,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回馈社会的意识,并认为很多事不应该由政府管,而应该交给社会,实现大社会、小政府。例如,美式教育就是一例。美国的主要名牌大学都是私营的,靠捐款运转。
东方人的观念是,人死了财富要留给儿女、亲属,但美国人却不以为然。1994年,89岁的著名出版家唐纳·米勒死后留下高达900万美元的财产。根据他的遗嘱,除了留给妻子100万之外,他的财产全部捐给了慈善基金会,而对3个成年子女未留分文。他说:“我已培养了他们,他们目前的境遇都不错。”
美国人不仅捐献金钱,还捐献时间,义工早已是美国一个普遍现象。例如,1993年的“国际海岸清洁日”,全美有22万义工在几千里海岸线和河边清扫掉了2400吨垃圾。
种种无私的捐献,使小政府、大社会的美国模式成为可能,同时,也支撑起了让世人羡慕的精神文明。摘自《美国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