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给我买毒品钱,否则就别在这儿干了”,王兆杰、高玉洁两名无业青年以这样的威胁性语言,长期向重庆中路、李村一带的企业经理勒索钱财。近日,两人被李沧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兆杰绰号“大新”,曾因抢劫、伤害罪被判刑6年,出狱后与高玉洁混在一起。为了筹钱吸毒,他们结伙敲诈勒索。去年12月21日中午,王兆杰给重庆中路鲁东宾馆某公司驻青办事处经理谢某打电话,称自己“毒瘾犯了,需要钱买毒品,你不给钱就别在这儿干了。”然后派高玉洁前去拿钱,谢某吓得当即拿出500元。此后两人便一发不可收拾,截至到4月22日,他们先后向重庆中路、李村一带部分汽车销售公司、维修公司的经理们勒索17次,勒索钱财6900余元。
被敲诈的这些经理开始都还忍气吞声,但后来发现两人勒索无度,仅谢某就被先后敲诈5次,他们便向警方报了案。(记者于吉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