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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上有差错提取存款遇尴尬
2001年06月14日 01:36:03

陈呈晓

本报讯因为身份证上的签发日期有误,李先生被误当存款“冒领者”进了派出所。昨天,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遇到的尴尬事。

  李先生称,昨天上午,他到高科园某银行领取朋友汇来的一万元钱,工作人员接过他的身份证看了看,就让他到一边等候。不一会,门外来了两个民警,要求他到派出所“走一趟”。当时正值取款高峰期,银行里的人纷纷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他感到很尴尬。在派出所,经民警一番盘问后,李先生才知道是身份证上的一处差错惹的祸。

  原来,李先生身份证上的“签发日期”被错误地写成了他的生日———1979年10月30日,而那时还没有身份证,因此,银行工作人员怀疑他的身份证是假的,遂向警方报了案。民警调查了他的户口,发现确实是身份证上写错了。李先生又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了证明,这才取出汇款。

  李先生感叹到:“这次误会的产生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银行工作人员太细心,一个是制证人员太粗心。”(陈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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