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北法院了解到,上月该院受理的离婚案件约为前6个月月平均数的1.2倍,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所占比例为前6个月月平均数的1.3倍。据法官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婚姻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
据市北法院立案庭刘培照庭长介绍,5月份市北法院共受理120起离婚案,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92起。家住冠县路的市民刘某近日到法院起诉称,她和丈夫于某1984年结婚,1997年4月丈夫出走后至今未归。她从报上看到,《婚姻法(修正案)》规定夫妻分居两年的应准予离婚,便到法院起诉;家住泰山路的市民于某称,她丈夫经常赌博,且屡劝不听,《婚姻法(修正案)》规定了“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于是她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市北法院研究室工作人员范家强认为,《婚姻法(修正案)》强化了“保护弱者”的功能,这是女方要求离婚的案件比过去激增的重要原因。(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