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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生明确标准
2001年06月01日 10:14:56

本报记者

本报讯近日,部分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学校开始非法招生,市教育局决定进一步规范各民办中小学的招生,明确收费标准。

  市教育局普教处负责人指出,今年,我市共有46所民办中小学面向全市招生,凡名单上没有的学校,即未经过市教育局批准,这种学校不得在社会上公开招生。另外,民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需经审批单位审核,报物价部门批准,今年原则上不提高收费标准,学杂费和寄宿费只能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各校收费时,必须提供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收据。(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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