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消息5月29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建德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朱承岭受贿一案,年届50岁的朱承岭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朱承岭被捕前曾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和浙江兴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这个正厅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浙江今日房地产公司经理徐敏等人贿赂计23.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公诉人还运用多媒体示证系统进行举证。
法庭辩论时,曾“官居高位”的朱承岭为自己辩解说,他是公司企业人员,而“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另外他也没有为送钱给他的几个下属谋取利益。对此,公诉人一一进行了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