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在我市银行疯狂贴现、骗取1500万元的罪犯李天平,昨天上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1996年8月,李天平从徐州人民商厦工作人员高某处获取空白银行承兑汇票10份,后用伪造的“中国工商银行21101山西”钢印章,对其中4份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伪造,总金额1500万元。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间,李天平在青岛市骗得某公司出纳员黄某信任,由黄帮助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许诺给黄某提成。黄某通过农行市北区第一支行和青岛青迪商贸有限公司为李天平办理贴现。
期间,银行方面对上述4份汇票的真实性向工行山西省运城支行进行电报查询,李天平分别指使他人将查询电报截留并销毁,又以工行运城支行的名义伪造回电,使诈骗阴谋得逞。1500万元被李用于还欠款、挪作他用或挥霍。(淑华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