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感觉孩子的出生日期和自己推算的日子有出入,市民王某要求给孩子做亲子鉴定。其妻子认为王某的做法是对自己的侮辱,在做完亲子鉴定后提出离婚并要求得到精神赔偿。市南法院昨日一审判决:同意离婚,精神赔偿可另案起诉。
妻子高某称,她和王某结婚后,感情一直不错,但自从女儿出生后,王某的态度大变,将她和孩子扔在租住的民房里不管不问,而他自己搬回父母家居住。王某对此的解释是孩子的出生日期“有问题”,并要求做亲子鉴定。她表示亲子鉴定一定要做,还自己和女儿一个清白,但此后一定要与丈夫离婚。
亲子鉴定结果:孩子是王某的亲生骨肉。
高某提出离婚的同时,要求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怀疑女儿是否是自己亲生而给高某造成的精神损失。市南法院昨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亲子鉴定费2900余元由王某负担,而对于精神赔偿问题,高某可以另行起诉。(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