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绿色食品”而实际添加色素的“绿色大米”近日开始退出济南市场,一些生产和销售这种“绿色大米”的企业陆续收到卫生部门的停产、停售通知,并被立案调查。这一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济南多家超市的“绿色大米”成为市民争购的“绿色食品”。然而,卫生部门调查后下令停止生产销售这种又叫“竹香米”、“竹颐米”的“绿色大米”,同时禁止外地“绿色大米”进入济南市场,卫生防疫系统先后突击收缴了上千公斤的“绿色大米”。
市卫生防疫站介绍说,被封存的“绿色大米”来自济南孟宗、济阳绿洲、山东众城等生产企业,包装上谎称“纯天然、免淘洗”等,其实不是因为干净,而是不敢让人淘洗,因为一洗就会褪色露馅。这些宣传不但容易使人消除由于米掉色而产生的疑虑,而且让人将色素一点不掉地全部吃到肚子里。初步检测表明,普通白色大米掺入竹香精(也叫竹质精维素、鲜竹液),经过一定的调配、混合、搅拌工艺,将绿颜色添涂到大米外表,就制成了“绿色大米”,还有的地方叫清香米。
卫生部门认为,竹香精是由竹叶、竹青、竹黄、松针、山姜子为原料制成的,所用原料不在卫生部制定的《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品种名称》之列。
有关专家指出,真正的竹香精是从天然物质提取,其色泽为深绿,不会这么鲜艳,着色力也不会这么强,而查封的“绿色大米”检验出人工合成色素亮蓝、柠檬黄和甜味剂糖精钠。有关检测表明,每公斤“绿色大米”中色素含量分别达到0.08克和0.03克。生产厂家将“绿色大米”标榜为清香四溢,口感舒爽,长期享用增进健康,并有意要与天然绿色食品挂钩,误导消费,明显违法。面对卫生部门的处理,销售企业比较配合,而生产和加工企业则持有异议。济南绿洲公司解释说,他们的“绿色大米”去年1月通过了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质量检测,还通过了FDA(美国国家食品局及国家药品局)的认证。另一家生产竹香精(染制“绿色大米”的主要成分)的湖南企业也寄来了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上写“批准湖南某竹类食品公司生产竹香米及竹质精维素”,并盖有省、市卫生部门的公章。
“绿色大米”事件反映了我国一些部门和地方法规相互“打架”的现象。在查处“绿色大米”过程中,卫生部门与生产厂家,你有你的检测报告,我有我的合格证书,孰是孰非,莫衷一是。
关于染制“绿色大米”的竹香精,湖南省卫生部门承认其合法性,而济南市卫生部门则认为找不到合法的卫生法规依据。关于对“绿色大米”的检测,有关专家认为,我国现行大米质量评定标准属国家强制性标准,这一标准明确规定是对于不含有任何其它添加成分的大米进行检验;且国家标准中规定可以使用某些人工色素的食品中并不包括大米。目前,国内正规的粮食部门加工大米时一般都未采用加油、加色工艺,正是执行有关标准所为。绿洲公司所说的农业部门检测中心,只是检测产品的营养成分,它本身并不是法定的卫生食品检测机构;美国方面的有关检测也没有对大米中的糖精钠和色素进行检测。
在山东省,有的城市如济南、青岛等地对“绿大米”进行了查处,但也有的地方并不过问此事,这说明各地各部门的执法标准并不统一。
卫生部有关人士日前专门就“绿色大米”发表谈话指出,目前市场上流行的“绿色大米”系使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色素染色而成。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了色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凡超过这个标准的,都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目前我国添加剂卫生标准中没有规定色素可用于大米。因此,未经审批的“绿色大米”,是不允许销售的。
食品卫生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有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各行其是,则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将会事倍而功半甚至无功而返。所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首先要整顿和规范地方及行业法规。
新华社记者宋振远王进业(新华社济南5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