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刚刚缴了水费,又收到了催费单。昨天,市民梁女士向记者反映此事后,记者到自来水公司调查发现,梁女士所住单元和另一个单元的“给水号”颠倒了,梁女士等人一直在为其他单元的居民缴水费。
家住徐州路98号乙三单元的梁女士说,她从1998年起在此居住,这个单元入住的人一直较少,用的水也很少,但每次缴水费时都高得惊人,每吨水花4元钱是常有的事。居民害怕因欠费而停水,只得照单缴费。但近日梁女士又收到了1月到4月的催款单。她仔细核对了过去的缴费发票和催款单,发现这两份单据上的“给水号”不同,催款单上的给水号是二单元的给水号。
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给水号颠倒是因为当时到自来水公司办理手续的人报错了户名,他们近日已将其更改过来。在更正之前,梁女士所在单元已经给二单元缴了今年1-4月的水费,但二单元没有给梁女士所在的单元缴费。所以出现了梁女士缴费后又收到催费单的情况,这个问题只能由居民派代表到自来水公司协商解决。
梁女士认为居民作为受害者是无辜的,她对自来水公司的这种说法表示不满。(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