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上午,几百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助残志愿者和残疾人朋友会聚五四广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为回报社会各界对残疾人的关爱,我市残疾人艺术团为大家奉献了精彩的文艺节目,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朋友们也义务为群众服务,以这种非常有意义的方式度过我国第11个“全国助残日”。
市委副书记黄学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市政协主席胡延森等领导与群众一起,兴致勃勃地观看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节目,同时,对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医务志愿者等各界朋友,表示感谢;对利用自己的手艺为群众义务服务的残疾人朋友表示慰问和鼓励。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于1991年5月15日颁布实施,《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也于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年5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又通过了重新修订的《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这一切不仅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爱护,更体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的深远意义。
32岁的孪生聋哑姐妹王维红、王维庆参加完舞蹈《敦煌彩塑》表演后,兴奋地告诉记者:“这么多人看我们演出,关心我们,心里真的特别高兴。残疾人要勇敢地走出封闭的生活圈子,展示自己的能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