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历时三天半,于昨天上午结束。昨天的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两个地方性法规、一个决议、两项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炳岳,副主任程友新、朱庆兰、张先平、李乃胜、殷康生、辛毓明、于锦初,秘书长钱善本出席会议。会议由于锦初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审议了《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和《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修订草案修改稿)》,认为经过第二十五次常委会会议的审议修改,两个《修改稿》都已比较成熟,同时又分别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在听取有关修改情况的说明后,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本次会议对《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草案)》进行了审议,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原则同意这个《规划(草案)》,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会后将根据组成人员的意见认真修改和补充,然后报市委批转。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青岛市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草案)》,在审议中,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在听取有关审议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与南非曼德拉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和关于授予张致赫先生和万家麟先生“青岛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事项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通过的《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本报记者王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