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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唤夜市火起来
[05月18日 02:51]
夏季来临,游人渐多,城市的夜生活开始红火起来。但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相比,青岛的夜生活却显得格外冷清。

  在我国古代,早在汉唐时期就出现了夜市,北宋年间都城东京(开封)夜市的时间和规模达到了顶峰。店铺、酒楼、茶坊不可细数,“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当代各国的大中城市,夜生活更加绚丽多彩,夜市更加繁荣火爆。五光十色的夜市为人们提供了经常性的交易、交流和娱乐场所,丰富了城市居民的夜生活,促进了下岗职工的再就业,也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在上海等地,夜间消费已占半壁江山,夜市的繁荣发展已经引起了许多城市的高度重视。

  与日市相比,夜市有自己的独特功能。要发挥夜市的功能作用,一方面要实施亮化、亮点工程,让橱窗透亮,道路通明,使青岛成为名副其实的不夜城;另一方面要突出“夜”的特色,针对消费者的生活习惯和夜间的需要来举办特色夜市。譬如要让人们一饱口福,就应举办美食夜市、风味小吃夜市。人们在这里可以吃“时间”,可以吃“感觉”、吃“浪漫”,也可以吃“价钱”。这不论对外地游客还是对本市居民,都有极强的诱惑力。要让人们一饱眼福,就应发展旅游夜市,组织夜游,观赏夜景,像上海的黄浦江夜游、广州的珠江夜游那样,青岛的海滨夜游肯定更有吸引力。应营造夜游景点,为人们夏日纳凉、好友相聚提供休闲的好去处。为满足人们购物的愿望,可以在延长各商业网点营业时间的基础上,举办广场夜市,让价廉物美的服装、鞋帽、古玩、工艺品、纪念品和土特产成为夜市的主要商品。为满足人们的文化消费,可以兴办文化夜市,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文化活动,让音乐、舞蹈、晚会活跃在岛城的夜空。还应大力发展书市、迪厅等文化娱乐设施。这些活动搞好了,青岛的夜生活就会具有“人山人海”的火爆和经久不衰的魅力。

  早夜市的繁荣发展,为搞活流通、扩大内需、方便群众、平抑物价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举办夜市也有应注意的一面。如果管理不到位,就很容易出现扰民、暴市、影响交通、污染环境、卫生脏乱差、宰客没商量、经营秩序混乱、社会治安堪忧等问题。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夜市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就限制发展。在发展和管理之间,发展永远是第一位的。要先发展后规范,通过规范促进发展。青岛应该有各种类型的永久性夜市,这是填补岛城夜生活空白的需要,更是发展经济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