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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该不该为退货付路费?
(05/14 10:19)
市民王女士日前在某大超市购买了一盒塑料袋密封包装的蛇果,回家后发现有一个蛇果的背面已烂,一个蛇果价格大约4元多,若拿着烂水果去商场退换,倒两次车费还要花费4元钱,还得搭上时间,“真不值得!”虽然买了烂果觉得冤枉,但王女士想来想去最后还是作罢。

  据了解,类似王女士的经历,许多消费者都碰到过。现如今大超市销售的包装商品,尤其是蔬菜、食品、水果类越来越多。由于商品带包装,消费者购买时从外观看发现不了里面的质量问题,待回家后发现问题,因有的商品本身仅值几元钱,多数消费者嫌跑路到商场换比较麻烦,来回车费钱有时比商品还贵,只好默认倒霉。

  消费者在此类消费过程中受到路费等方面的经济损失,商家该不该负责?据市消协负责人介绍,目前《消法》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有质量问题的大件商品,在退换货时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车费),商家应该负担,但对小件商品并没有明确规定。工商12315投诉中心有关人士介绍,遇到此类情况,该中心一般会协调商家向消费者支付退换商品时产生的公交车费。

  据了解,在这方面,一些大商家的做法基本令消费者满意。据家乐福客户服务中心刘经理介绍,该商场的做法是,如果确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商品不能正常使用或食用,商场一般视情况承担消费者的公交车费。这样做主要是考虑消费者确实为退换商品额外付出了费用,一般会令消费者满意,同时也维护了商场的声誉。

  据对一些有过投诉经历的消费者调查了解到,大多数商家在消费者因质量问题前去退换货时,一般不主动给付车费或补偿。只有消费者提出来,商家才勉强为之。否则,许多商家也就装起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