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前晚10时40分许,因4个多月大的孩子发烧,家住化工学院附近的阚志一送孩子到青纺医院就诊。可在收费处交费过程中,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做法令他很不满意。
前晚11时30分许,阚志一打本报读者热线2860085反映说:孩子诊断后交费,医生的诊断费是1.8元,可收费处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给算成了11.8元。阚志一觉得作为一个医务工作者,这样的错误实在是不应该的,就批评了对方。没想到刚说两句,对方非常不耐烦,让阚志一“少废话”。在阚志一要求开发票时,对方则称机器坏了,没法打票。后来的情况则令阚志一哭笑不得,他说:“当我将政协委员证亮给他看后,他马上又递烟给我,要我别计较。我没有理睬,最后,他还是没给开发票,后来一个护士过来圆场,让我明天再来医院到小儿科领发票。”
阚志一对医院两点做法不满意:出现错误有情可原,但对待批评的态度非常恶劣,同时医院明文禁止吸烟,工作人员不但自己吸,还以此来搞关系。第二,发票打不出来的责任是医院方,可现在院方出现这样的过错,还要患者再跑腿,医院没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老觉得病人是来求它,其实医患双方应该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记者廖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