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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05月10日 02:05]

本报记者

本报讯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报的《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修改,形成了《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

  为使该条例更加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草案修改稿全文公布(全文见本报今日第十一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并在5月15日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联系电话(传真):2883493,邮编:266001。(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