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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留生态
――关于生态城市建设的思考
[05月02日 13:13]
生态城市战略的提出,首次对城市发展的根本性前景作了一个明确规划。

  这一战略的提出,是从过去一般意义上的植树绿化、一般意义上的美化环境,到关注整个自然生态建设的观念性飞跃。

  但实施这样一个长远战略当前最迫切的任务是什么?相当一批专家学者直截了当地提出:眼前的保护与恢复。

  别让“生态”再“溜”走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剧烈的经济活动给环境造成了众所周知的破坏,只要看看那些支离破碎的山体、看看那些被“蚕食”的海岸线、那些被挖走的海沙、残破的礁石,或者再看看那些已经面目全非的河流、稀疏山林,我们便会知道这种破坏的严重性和必须加以保护的重要性。

  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生态城市建设长远战略的制定固然十分重要,但目前现实的最急切步骤应该是什么?环境专家们认为:“挽留”住迅速流失的生态资源,迅速减慢生态“流失”的速度,是当前最急迫的任务。

  海岸带大概是青岛地区最具特色和最宝贵的生态资源之一。青岛的特殊地理生态环境,在国内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这种天然的生态资源,无论是对环境的多样性、生物的多样性、景观的多样性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但由于上个世纪人类经济和建设活动的加剧,从仰口到琅琊台,总长为238公里、面积150平方公里的这条海岸线,实际上已经不再完整。在许多曾经是滩涂的地方,在许多曾经是礁石林立的地方,在许多曾经是沙滩的地方,出现了填海造地、筑坝养殖、肆意挖沙,炸礁取石等现象。许多天然的资源已经很难以恢复。你造了一片地,却扔了一片美丽的海岸带。

  遭受破坏的不仅是海岸线,还有山林、河流、湿地。可以说,青岛地区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完全得以保护、呈现纯自然生态的河流几乎没有,五六十年代两岸丛林茂密、流水清澈的景象已经很难找到;除了一些风景区,真正具有生态意义的山林已经不太多见(即使25度以上的坡地),而在青岛地区要找到一片完整的湿地,更几乎成了一种奢望,而这些都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然,期望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没有冲突是不可能的,但问题是,我们如何将这种冲突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别是在当前生态保护技术还不完善或者尚不具备能力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向生态环境“让”一步,宁愿先将其“封锁”起来?

  上海市最近出台了一条严厉的处罚举措。不论是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哪个人,如果出现危害或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一律追究责任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这条新的规定不仅仅超越了一般的行政性处罚,而且上升到法律高度和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个人追究制度,因而具有更强的震慑性。这是上海急于遏制生态环境破坏的一个“急就章”。

  迅速建立“生态储备”

  尽管“流失”的生态已经无法完全恢复,但对生态城市建设的长远目标来说,最大限度地对部分遭受破坏的生态进行“恢复式重建”,为长远的生态建设搞好“储备”,而不是继续任其“流失殆尽”,在整个生态战略中也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浮山就是一个例子。看看浮山,谁都会心疼。就整个城市发展框架来说,浮山早已是一座“城内之山”,但它留给这座城市的,多半已不是绿色,而是到处裸露的石头。当这座山还处在“郊区”的时候,并没有引起人们多大的注意,而在“进城”之后,人们才猛然发现这种破坏的严重性和浮山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没有几年的时间,曾经植物茂密的浮山已几乎成为一座名副其实的“石头山”。

  那些采石形成的巨大矿坑,不仅在嘲笑着浮山的“无奈”,也在嘲笑着人们的“无奈”。对浮山的生态恢复来说,已不仅仅是植几棵树就能完成的。如果从建设浮山森林公园的目标出发,从现在开始,就应该立即制定“生态储备”计划,只有这样,在五年、十年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内,我们才能实现建设生态公园、森林公园的目标。

  问题是如何着手“恢复”。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这种“恢复”必须遵循自然的规律。自然生态有自己特有的恢复能力,只要你不“打扰”它,其再生能力会在一定时间内自发地发挥出来,但另一方面,由于其生态已经遭到了严重破坏,单纯依靠其自身的恢复能力,可能所需时间要更长,因此需要人力的帮助。由此来说,人们再不能“打扰”浮山———就这一点来说,关键是在制定严格规范的同时,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真正做到全面封山,减少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超载”;另一方面,应迅速制定一个符合浮山生态恢复的计划,从现在开始实施,为几十年以后形成一个完整的森林公园做准备。这个生态计划不仅仅是每年在春天植多少树,而应研究浮山林带特有的立体生态结构,形成科学有序的方案,并逐步予以实施,这是一种必须实施的、恢复式的“生态储备”。

  对浮山是这样,对海岸带、河流、山林、草地、湿地同样如此。对于生态环境的建设来说,自然界存在的一草一木都显得十分重要。在这里,“不打扰原则”应该成为一条必须遵循的原则。这里也可以举个例子。在我市某郊区市,很多年前有一片作为“泄洪区”的洼地,由于很多年都没有人“打扰”,最后形成了水草丰美、鸟飞鱼翔的江南风光,可以说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湿地生态”。这片湿地不仅成为巨大的涵养水源地,而且对改善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出于开发的目的,这片在“不打扰原则”下形成的湿地生态,也面临着被“支裂”的危险。

  生态的恢复性重建,决不是3年5年即可完成的,而是一个涉及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等综合性学科在内的系统工程,而且生态建设的主要特征是生态经济效益,并且其最大的特点是投入需求高。一方面政府应该抓住当前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大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应发挥社会力量,譬如建立“生态基金”等等,使生态建设有一个长远的投入储备。同时,我们还应从经营的角度审视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资源、生态效益“量化”为可操作的资产,吸引各类资金进入生态开发保护领域,以解决政府财政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