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个欲望洞开的时代,在拥挤的城市里,已经很难见到闲散的无赖了。即使是那些生活在城乡结合部的民工,也不再漫无边际地流浪。人们的目的很明确,那就是赚钱。城市的空气里面充满了算计。如果没有利益所驱使,你很难让匆匆赶路的人们放慢脚步。这个时代已经把浪漫和诗情商业化了。如果没有高级轿车、没有豪华别墅,没有五星级酒店的灯红酒绿,那些靓丽的姑娘就很难与你坐在一起。物质时代里的闲人只能是无赖,而且是乡间的无赖。刘亮程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们也以称他为“乡土哲学家”、“生态散文家”、“风中思想者”等等。
乡间的哲学说到底还是吃饭哲学。对于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农民来说,游手好闲是一种丑事。但是,每个村子里面都有这样的无赖。由于他们把精力都用在了体力劳动以外的事情上面,所以,他们成了村庄里面唯一的审美者。逗鸟、折草、玩虫子,无赖可干的事情有很多。在刘亮程的笔下,提到最多的是风。风是无赖的最好伙伴。因为风有足够的耐性与无赖纠缠。风没有方向地吹,无赖没有方向地跑,他们都是无根的生物。无赖刘亮程经常干的事情是“我站在门外,等风把门刮开”。这种纠缠没完没了,旷日持久。难怪刘亮程发出这样一声叹息:“我等来衰老的自己”。无赖从来都说不清自己在等什么。他抄着手,依着树,看着天,时间对于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一天与一生有什么两样。“出门时是个孩子,回到家已成老人”,一场风,完成了无赖者一生的经历。
无赖者总是多愁善感的。阿Q不是也经常感到有一种莫名的悲哀吗?无赖者最大的痛苦是无人理睬。所以,无赖经常没事找事,在没有人搭腔的时候,他就和黄牛、黑狗们混在一起,无赖和猫狗们的对话是他的“私人生活”,庄户人顾不上去打听。而那些吃足了海鲜,看够了港台肥皂剧的城市人则有这个心思去玩味这些追狗、偷苞谷、观察两窝蚂蚁之类的无赖小品。无赖也会作秀。我们得承认,无赖离哲学并不远。在一个利欲熏心的群体里面,发现一个无所事事的无赖,是一件令人惊喜的事情。无赖其实挺有人缘的。人们何必跟无赖过不去呢?他发他的呆,唱他的歌,逗他的趣,咱吃咱的饭,过咱自己的日子。刘亮程说了:“聪明人和笨蛋都在过一辈子,何必干涉人家呢?”无赖过的是没有争斗的生活。这对于现代人来说,几近于天方夜谭。人们羡慕无赖的自由,却又拼命往名利场里面挤。这不是说作不一吗?其实,无赖不过是一种品性,一种乌托邦气质,难以落实到具体的人上面。无赖是无名的,“呼我牛也而谓之牛,呼我马也而为之马”(《庄子·天道》)。刘亮程努力给自己贴上无赖的标签,这恰恰证明,他离无赖的境界还差得很远。
鲁迅指出,中国人最大的毛病是“无特操”。这一点,在无赖的身上表露得最突出。他们走哪山唱哪歌,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总之,他们无所坚持,无所专注。离开农村若干年的刘亮程一边调侃着乡村,一边嘲弄着城市,俨然是一副局外人的架势。有批评家称刘亮程的这种叙述视角为“悠然地徘徊于生活外部的眼光”。我不明白,生活于外部,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故乡”在刘亮程那里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他所表达的只是一种空荡荡的心情。城市是别人的城市,村庄是别人的村庄。刘亮程说他要“给城市上点牛粪”,以育肥城市人的闲情逸致,这显然是一种独具匠心的迎合。无赖者的智慧总是与众不同,也只有他才能想得出来。刘亮程清楚他所津津乐道的故乡黄沙梁是这样一种生存状态:“房子、人、草木和牲畜,都在无望中苦捱苦等”,所以,他找个借口进了城。当然,无赖从来都不是反叛者,即使进了城,他也要“扛着铁锨”。他心里清楚,城市对他并不感兴趣,要想讨得城市人的欢喜,必须得挠着他们的痒处。工业文明对人情、天空和土地的污染,正是城市之痒。那个人畜共居的村庄会勾起城市人许多伤感。城市不是养闲人的地方,要想在城市里面体面地生活,就得有资本。对于从黄沙梁出来的这个土小子来说,再也没有比讲述乡村里的故事更容易的事情了。乡村里的无赖往往都是些讲故事的高手。欢鸣的小虫子、风、花朵、果实、大片大片的阳光……这些东西在刘亮程的笔下按照“乡土散文”的模式演绎出一篇又一篇虚泛的文字。盘踞在城市里的批评家用“隐喻”、“符号”、“原型”、“母题”、“本原”等复杂而又玄妙的词汇把这位乡间的无赖包装了起来,使他成为世纪末文坛的一道可口的野味。
得到了泡沫文化所带来的不尽好处的刘亮程暗暗庆幸自己年轻的时候没有离开村庄。一个扛着铁锨闲逛的人,自有他的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