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涛
院方认为,生育权属于个人,孟庆兰生下男婴,不完全是医院的责任,孟庆兰完全可以不再要孩子。医院给孟庆兰做B超检查,只能作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和定论,而且诊断时出现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法院一审判决青医附院负全部责任、承担巨额赔偿是不恰当的。(宋振涛)
下一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