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表示,“PT水仙”终止上市,是指水仙公司的股票将不在交易所交易,公司的资产、负债、经营、产品、盈亏等并不因股票摘牌而改变。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第一,退市并不是破产或解散,水仙公司仍将存在并继续运作;第二,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仍享有对公司的知情权、投标权等股东权利,公司仍须遵守《公司法》的规定,继续履行对股东的相关义务;第三,公司仍然拥有资产重组的权利;第四,公司终止上市后,股东仍然可以进行股份的转让。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退市只表明公司离开了证券市场,公司仍属于合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然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运作,股东权益也将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公司退市后如果没有破产,投资者仍然可以通过特定的证券公司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票。这样,就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可能蒙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