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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客运业面临大整合
[04月26日 01:23]

本报记者辛梅

本报讯青岛出租客运行业将面临全面的大规模整合。昨天正式签发的《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监督管理规定》中规定,我市出租客运企业经营规模至少应当达到150辆客运出租汽车。同时,鼓励现有客运企业之间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经营规模。这标志着长期以来青岛出租客运业从业企业规模散而小的问题将得到根治。

  目前,全市共有105家出租企业,8800多辆出租车,平均每家企业的出租车规模还不到100辆,规模最小的出租企业只有二十几辆出租车,现有企业中约有90%出租企业规模达不到150辆。这种散而小的局面影响了出租客运业的规模经营和企业效益,也给规范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对此,市有关部门决定结合今年开展的“出租客运业创名牌企业”活动,扶植我市优秀的出租客运企业,在壮大企业规模的基础上,走品牌之路。以此为契机,将我市的出租客运业这一“窗口”行业做大做强。

  为推动这一整合过程,《规定》还提出,本规定实行满一年,对经营规模达不到150辆出租汽车的客运企业,其持有经营权的从业人员可选择转入其他经营规模在150辆以上出租汽车的客运企业。

  针对我市出租车管理模式采用的是产权、经营权归个人所有,挂靠出租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优秀出租企业扩大规模,《规定》还明确,持有经营权的从业人员转让其经营权的,应当经客运企业办理有关手续,符合本规定经营规模的客运企业有优先购买权。这意味着我市开始效仿上海等外地经验,鼓励出租企业收购出租车经营权,尝试采用企业拥有出租车产权、经营权、企业聘用出租司机经营的运营模式。

  另外,有关部门还提出,这次整合涉及面较大,速度不易过快,要尊重市场规律,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这项行业的整合。(本报记者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