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防将来离婚时老婆分财产,“包工头”丁福鑫编了个假名“丁森”,并将巨款存在“丁森”名下。昨天,他用假身份证到银行提取12万存款时,被闻讯赶来的民警抓获。
昨天下午3时许,一中年男子到华夏银行中山路分理处提取12万元现金。工作人员仔细检查后发现,该男子出示的身份证是假的。于是,工作人员一边称清点现金还需一段时间,一边打电话报警。民警迅速赶到,将这名正等候提款的男子抓获。
据这名男子交代,他叫丁福鑫,今年40岁,是吉林省白山市人。他在老家干“包工头”挣了一大笔钱,想到青岛买房安家。因打算和老婆离婚,他怕存在银行的钱到时候还要分给老婆一半,于是在潍坊花500元以“丁森”的名字办了个假身份证,并将自己的积蓄都存在“丁森”名下。昨天,他打算提钱付部分购房款,哪知当场露了“馅”。(振涛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