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来自黑龙江省的迟伟只因与晚辈亲属发生争执,便恼羞成怒,持刀便捅,致人死亡。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迟伟无期徒刑。
今年37岁的迟伟与自己的姐夫、姐夫之侄苗鹏共同租住我市易州路一民房中。1999年4月3日,迟伟的姐夫因故离青,只留下迟伟与苗鹏居住在所租房内。1999年4月中旬的一天晚上10时左右,迟伟与苗鹏在阁楼上发生口角,迟伟恼羞成怒,手持双刃刀朝苗鹏左胸部捅一刀,随即逃离现场并将刀丢弃。
经法医鉴定,苗鹏系被人刺伤胸部致开放性血气胸、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1999年7月15日,迟伟在河北省被抓获归案。(淑华宪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