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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协议不认账母子二人上公堂
法院判决:房子产权归儿子所有
[4月2日 2:28]

宋振涛

本报讯儿子出钱买下母亲住的公房,并和母亲签订公证协议。但事后母亲不认账,以公证协议是儿子用欺骗手段获取的为由,要求收回产权。儿子郭某为此将母亲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认自己对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房子归儿子郭某所有。

  据郭某介绍,1996年他出钱买下由母亲承租的康宁路一号4号楼302户的公房。在购买之前,他和母亲到公证处签订协议:产权归自己,使用权归母亲。

  郭某称,他母亲也曾立下遗嘱,内容是死后房子由他继承产权,但之后母亲又撤销了遗嘱,并认为公证协议也是他用欺骗手段获取的,自己并没签订公证协议,他为此将母亲告上法庭。法院认为,郭某的母亲称公证协议书是儿子一手捏造的证据不足,将房屋产权判归郭某所有。(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