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冬去春来,值此春耕繁忙时节,省委、省政府向你们致以亲切的问候!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十分关心农民群众。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农产品价格和购销政策,改善农村分配关系,采取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社会蓬勃发展。
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好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的重大决策。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为了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实施,达到农民减负的目的,还要进行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农民承担的税费项目有,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有的还要缴纳一定的公益事业金。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考虑到目前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仍是农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的重要手段,对“两工”将采取逐步取消的办法。
这次税费改革的意义十分深远,是继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事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税费改革,规范农村分配制度,有效遏制向农民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体现农民应尽的义务,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又能够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广大农民群众要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解和支持税费改革,齐心协力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在税费改革中,将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从轻确定农民负担水平并保持长期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前提下,注意兼顾其它方面的承受能力,使地方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实行符合农民意愿、能够为农民所接受的税收征收方法,便于依法征收和群众监督。税费改革将同精简乡镇机构、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完善县乡财政体制和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等项配套改革结合进行,压缩人员,量入为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广大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归根到底要靠发展。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深化农村改革,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发展二、三产业,开辟新的生产门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切实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通过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劳动,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好。
我省广大农民具有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的光荣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改革与发展有声有色,农民群众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谱写了绚丽篇章。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广大农民群众一定能继续发扬光荣传统,正确对待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增强公民意识,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圆满完成农村税费改革任务,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艰苦创业,乘势前进,为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生活,实现农业现代化而努力奋斗!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200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