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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嫌犯
[3月28日 1:48]
3月19日:

  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新街的109号,便是震惊中外的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的破案指挥部。3月19日下午,记者奉命前往专案指挥部,有机会踏进了这个神秘院落。

  指挥部内,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张新枫、副局长傅政华,河北省公安厅厅长俞定海、副厅长关治瀛、刑侦局长曹爱平及石家庄市委副书记穆培文、公安局局长范国华、副局长许振霞正围坐在方形的会议桌旁,研究着爆炸案的进展情况。

  此时,干警们已紧张工作了两昼三夜,案件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专案组已确认,居住于棉三宿舍16号一单元201室的无业人员靳如超为爆炸案的重大嫌疑人。

  靳如超1988年因强奸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1997年提前释放。此人自幼双耳失聪,性格孤僻,报复心强烈,与四个爆炸现场的有关人员均有恩怨,曾扬言报复。靳是正在被云南省公安机关通缉的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3月18日,鹿泉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靳如超曾于3月15日下午雇客货两用车到鹿泉市北白沙村附近一废弃的工厂将十六七袋类似化肥的东西拉到双河水闸村。经调查,该化工厂是一个制作炸药的黑工厂,厂长王玉顺已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查证,3月15日靳如超从王玉顺处购买硝铵炸药500公斤,雇车运至石家庄市郊区前太堡村村南一废弃的房屋内。公安人员经现场勘查提取样品进行检验鉴定,证实炸药成分与现场爆炸残留物检验结果一致,靳如超即是“3·16”爆炸案的重大嫌疑人。

  晚9时,专案指挥部接到公安部刑侦局转来的宁波报告,靳如超在宁波一个体旅馆出现。晚9时20分,围绕靳如超的出逃踪迹,专案指挥部部署石家庄市沿铁路的公安机关就地展开拉网式侦查,力求找出靳如超的出逃方向。晚10时02分,浙江省公安厅传来消息,宁波方面的线索,经查被否。

  鉴于靳如超生性孤僻,诡计多端,有犯罪前科和逃避打击的伎俩,又身负命案,有流窜作案的经历,19日当晚,指挥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举报案件线索,迅速开展全国公安机关搜捕靳如超的集中统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