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很多到电信局移过电话的人都知道,新号码你赶上哪个是哪个,如果想选号还得另交钱,这是一项明文规定。然而这项规定日前遭到一位市民的质疑,他以一个消费者应对电信服务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为由,状告北京市电信公司。
目前这桩首例质疑电话选号问题的案件已经被受理。
据这位市民张先生说,去年他到北京市西坝河电信局办理移机手续时,当他问到自己可否选择号码时,被告知要交200到400元才可以挑选他们预留的号码,而普通电话不能挑选,用户只能在安装电话的时候才能知道新电话号码,他要求免费选号的要求被拒绝。
张先生认为,根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电信局强行核配指定电话号码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反了消法的规定。
张先生在诉讼中要求电信局免费提供普通电话号码供选择,并无偿更换他目前被强行分到的号码。(荆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