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首先赶到位于沈阳站附近的沈铁公安处治安大队,主抓此案的大队长焦国栋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徐长春落网的经过。
3月14日22时左右,治安大队突然接到沈铁大旅社经理崔志敏电话报警:旅社有客人自杀。接到报警后,大队长焦国栋、副大队长关平带领三名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自杀者是3月11日住进沈铁大旅社的,3月14日晚服务员查房时发现该人服药自杀,并留有遗书。
经核查,自杀者叫徐长春,1969年2月21日出生,家住宁夏中宁县郭庄村七队,从其工作证上得知他的身份是中宁县财政局副局长,从其写给妻子的遗书中可以看出是因欠款而自杀。
从现场情况分析,民警认定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自杀事件,因为现场有诸多的疑点:一是身份证的情况与死者的身份不符;二是死者在遗书中提到怕面对审判;三是死者的身份与所住旅社的档次不匹配。焦大队长立即决定,马上将徐长春送到沈阳急救中心进行抢救,并部署7名警力严加看守。同时安排民警裴振宏核查其身份。
裴振宏连夜将电话打到了中宁县财政局、公安局和检察院,核查后获悉:徐长春是一起挪用公款超千万元的特大案件的主犯。
徐长春在任中宁县财政局国债部主任和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于1996年7月将150万元国库券私自卖出,后于当年7月21日将款转入吴忠市证券公司用于个人炒股;1997年3月17日又将300万元公款汇入证券公司。
到2000年4月20日,徐的炒作资金已经达到了1000多万元。截至2001年,经徐长春挪用后不知去向的公款达1000多万元。徐于2001年2月20日从银川乘飞机逃往北京后,该案已被列为宁夏2001年头号公案,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已派出追逃人员对其进行全力追捕。追捕小组闻讯后已立即从北京赶赴沈阳。
那么,这条多方关注的千万“巨鳄”是如何在沈铁大旅社走上了自绝之路的呢?